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24540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0111号
技术支持: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共建、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深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综合治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严管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强基治理,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网络空间交通文明培育,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广泛汇聚遵法守规、向上向善力量;要统筹推动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会交通文明程度。(记者 张天培)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李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