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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体制改革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保证科研活动和产业发展能够获得充足的资源支持。通过改革,可以打破传统的体制机制束缚,引导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向更具潜力和活力的领域流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有助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从而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山东在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大有可为”。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把山东打造成北方地区经济重要增长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义尤其重大。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科技体制改革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根本动力,是促进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将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利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保证科研活动和产业发展能够获得充足的资源支持。通过改革,可以打破传统的体制机制束缚,引导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向更具潜力和活力的领域流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有助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从而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第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利于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创新激励机制是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通过改革,可以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大科研成果奖励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投入格局,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利于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体系建设对提升国家整体创新能力至关重要。通过改革,可以构建更加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促进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创新合力,加强与国际先进创新体系的对接与合作,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和创新经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山东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始终将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聚焦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在科技体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突破,推动一批批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夯实了根基。

  一是加快基础创新平台重塑。山东坚持优化平台建设布局,着力引导创新平台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质效,战略平台培育取得新成效。2023年新获批1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总数达到21家,居全国前列。全省已建有国家实验室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21家,省实验室9家、省重点实验室277家,“1313”四级实验室体系逐步完善。

  二是加快“卡脖子”技术攻关。坚持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把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四五”以来,山东紧扣“十强”产业、11条标志性产业链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凝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动态清单,提出了29个科技攻关的战略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集聚壮大。

  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山东高度重视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科技成果策源与转化,畅通技术转移渠道,为引入金融活水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7月,山东启动“山东好成果”征集发布工作,截至2024年4月,共征集入库重大科技成果653项,遴选9批共45项重大科技成果,组织开展成果发布会、路演对接等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专家与企业家、成果与资本的精准对接。

  四是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育。山东在全国首个出台《全方位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若干措施》,人才梯次培育体系更加完备,人才吸引力不断提升;面向产业战略急需技术领域,强化全球顶尖人才招引,支持国内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引进海外顶尖人才团队,2023年遴选国家和省级海外科技人才276人。

  科技体制改革仍需“啃硬骨头”

  当前,山东正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面开启科技强省建设新征程,能否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是科技发展的根本要求。与这一要求相比,山东的科技体制在管理机制、组织模式、政策制度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有组织的科技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山东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存在堵点卡点,部分高校、院所、企业角色定位相对模糊,科技创新部门对实体产业部门支撑不足。同时,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一些新建研发机构与现有的科研机构、高校在研究领域方向上出现重复布局的问题,一定程度也导致了人才无序流动,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不高。

  二是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仍相对不够。近年来,山东持续提升R&D经费投入强度,但投入力度仍相对不足。2023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山东R&D经费投入强度为2.59%,低于2.65%的全国平均水平,虽较上一年有所增长,但与北京(6.73%)、上海(4.34%)、天津(3.58%)、广东(3.54%)、江苏(3.29%)、浙江(3.20%)和安徽(2.69%)等相比仍略显不足。

  三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存体制机制障碍。山东科技大市场建设初步完成,未来将成为带动全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总抓手”。然而,目前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数量少、质量参差不齐、区域分布不均。此外,对于山东许多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来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进一步推广。

  四是体现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的人才评价导向还需进一步落地。近年来,山东推动以“破四唯”为重点的科技评价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单位存在的评价惯性做法。比如,仍存在把项目数量及金额、论文数、引用率等量化指标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帽子”与资源和待遇直接挂钩等问题,科研工作急功近利的倾向尚未根本扭转。

  打通科技体制改革堵点卡点

  下一步,山东应坚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决破除妨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打通堵点、卡点。

  一是构建有组织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需求,统筹组织科技创新活动,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全国遴选各类领军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通过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等机制,着力破解重大战略性问题,攻克重大“卡脖子”技术,持续推动突破性产业项目落地。

  二是形成市场化、专业化、有耐心的配套体系。强化市场意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只手均衡发挥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探索建立有组织、有耐心的金融资本体系,形成国有资本带动民营资本共同投入的新型金融体系。推动投融评估机制回归专业化,提高资本容错性与包容性,形成长期性金融投资氛围。

  三是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案例样板。聚焦地方特色、因地制宜,鼓励各地各部门建立专业化平台,评估项目前景,搭建新型应用场景,组织搭建“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成果转化—链条搭建—园区建设”一体化生态,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走出实验室的“最初一公里”和迈向大市场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典型案例,全省组织学习交流、示范推广。

  四是制定有分类、更科学、更针对、更均衡的考核标准。以考核导向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到实处,要合理建立分门别类的考核机制和更科学的标准,对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产业的考核更针对、更均衡。推动区域立法保障,坚决执行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做到考核有力、奖罚分明。

  五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保护机制。推动各级立法,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保护机制。推动实施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分类建立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协同推进,鼓励省内重点科研单位积极探索,为山东科技人才发展晋升、可持续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分别系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峰;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 刘明熹)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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