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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加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认知和提炼,需要探索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辨析和界定标准。一般来看,那些历史悠久、文化内涵厚重、具有民族整体性共识、对世界文明具有突出贡献的精神标识物包括观念、物象、人物、文献等,这些可以进入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序列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中华文明精神标识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与精髓,集中体现了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理想,引领人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强化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提炼、认知与传播,已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价值理念的重要举措。

  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演进

  中华文明五千余年的历史发展与衍变,使属于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逐步得以成熟,为全民族成员所认同和恪守。

  中华民族以华夏民族为主体,并在历史演变过程中由多个不同分支的族群凝聚而成。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正是经由历代仁人志士、人民大众的共同建设和探索,终于成为中华民族集体的象征。它既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源泉,渗融于每一民族成员的精神深层,又汇聚为浩瀚江河,推动中华文化的绵延进步,形成凝聚民族意志和情愫的巨大精神力量。

  在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过程中,以华夏民族为主体的各族群、各区域人民均为中华文明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同时也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形成付出努力。由于国家疆域和版图的历史变迁,各族群正是在不断的衍变中,逐步完成了对中华民族整体属性的认知,伴随着具有现代国家意义的不同族群的汇聚,也就形成了各族群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认知,以及对整个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认同。在各族群的发展进程中,一方面他们也在建构属于自身族群文明精神的标识物,另一方面,他们在与各民族不断融合的历史进程中,持续接受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文明精神的影响。在这样的融合与互渗中,一些具有浓郁民族和区域文明的重要精神标识深融于中华文明共同体之中,成为整个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内在的组成部分。

  加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认知提炼

  加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认知和提炼,需要探索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辨析和界定标准。一般来看,那些历史悠久、文化内涵厚重、具有民族整体性共识、对世界文明具有突出贡献的精神标识物包括观念、物象、人物、文献等,这些可以进入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序列。

  在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形成的历史长河中,既可以分解为不同类别,又可以分为不同层级,前者包括观念层面、物象层面、人物层面、文献层面;后者则分为核心层级和一般层级。

  从对中华文明精神的认知和理解切入,其核心层级,笔者以为,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加以提炼——

  第一是观念层面:包括宇宙观,如天人合一;自然观,如道法自然、万物和谐等;社会观,如天下为公、以民为本、家国情怀、德法兼治、协和万邦、天下大同、革故鼎新等;生命观,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伦理观,如仁爱诚信、和而不同、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

  第二是物象层面,包括黄帝陵、黄河、长江、泰山、万里长城、大运河、殷墟、三星堆、兵马俑等。

  第三是人物层面,包括老子、孔子、庄子、孟子、屈原、王羲之、李白、杜甫、苏轼、辛弃疾、关汉卿、曹雪芹等。

  第四是文献层面,包括《论语》《道德经》《牡丹亭》《红楼梦》等。  

  而作为其一般层级的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则主要体现为在历史长度、文化贡献、影响力、辐射性等方面,仅次于上述标识物的其他理念、物象、人物和文献。

  中华文明精神标识有别于一般文化标识。从其本体意义考察,民族文明精神标识更具有正向、积极的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的宏观性和抽象性,作为区域性的文化标识,各民族的文明精神标识在其形成和发展进程中也会逐步融入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之中,充实和丰富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内涵。因其区域性、时代性特征,可以进入中华文化精神标识的一般序列。

  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也不等于文化符号,从本质看,精神标识在其文化内涵的重要性、影响力、综合效应等方面均高于一般文化符号。一般文化符号作为一定物质和精神的呈现,同样在一定程度和内涵上具有呈现民族文化精神的意义,但与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相比较,后者更具有其辐射的广泛性、人民大众认同的普遍性、精神意蕴的厚重性,而在这些方面,通常是一般文化符号所难以达到的。

  在历史长河中,作为中华文明重要构成的齐鲁文化精神标识是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孔子、泰山等具有典型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体现的人物和物象,而且还有更多具有典范意义的标识物在历史上呈现出光彩,为中华文明精神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众多具有重要价值的观念、物象、人物、文献等,被赋予丰厚的人文元素,成为历代人民大众认定与坚守的文化精神。齐鲁文化标识与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紧密相连,一方面在齐鲁大地上孕育生成、根深叶茂,同时汇入中华文明精神文化的历史长河,辐射和影响到人民大众生活和繁育的所有领域,成为养育和滋润中华民族精神和生命繁衍发展的源泉。在属于齐鲁文化精神标识的多元表达中,不仅其主要层面已经进入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序列,而且在其他层面的丰厚谱系中,也鲜明地呈现出齐鲁文化精神的意蕴。  

  艺术发挥重要作用

  在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形成和被认知的进程中,艺术活动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艺术活动一方面通过音乐、美术、戏剧等艺术作品的表现,以其审美性、形象性、情感性,对具有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特征的标识物予以广泛的、形象化的宣传和推介,使其获得社会广大民众的普遍认同。正是历代无数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将那些属于中华文明精神重要代表的各类标识物,通过艺术的形象塑造和意境创造,不断赋予和深化其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涵,使其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精神的象征和名片,同时,也通过艺术创造的形式,使一些本来就具有一定精神内蕴的文化作品得以提升和深化,令其成为人们景仰和追求的精神理想。随之,又在绵延不绝的历代艺术创新中对这些具有精神标识意义的观念、物象、人物和文献加以强化,将具有浓郁中华文明精神内涵的艺术创作进行播扬,使其精神内涵逐步获得更广阔区域人们的广泛认同,乃至形成全民族的共识,最终使之成为属于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正是由于对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艺术化呈现与传承,促使精神标识如同蜿蜒炽热的血脉,流淌在全民族所有成员的体内,形成对自身民族属性的自觉体认以及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文明精神标识的重要表征。

  传承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特别是在国际传播中发挥重要作用,也需要充分借助艺术活动的力量。艺术在人类各民族文化交流中具有十分积极的、其他方式难以替代的作用。艺术以其特有的属性,能够生成独具魅力的文化力量;可以超越国家和民族界限,弱化语言和文字带来的障碍;可以迅捷生成具有独特审美色彩的艺术物象,形成人们之间的精神契合与情感互动;可以以其生动鲜活的形象和意境的创造,成为人们陶冶自身灵魂的精神动力;可以通过富含真善美元素的形象、典型和意境,为不同国度的人民大众构建具有共同价值追求的领域,成为各国人民文化交流和情感互动的重要平台。

  积极构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弘扬,将使之成为展现中华民族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标志;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有效传承,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输送源源不竭的精神食粮;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深入人心,将成为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国际传播,将促使中华文明在当代世界和未来发展中作出更多中国贡献。

  (作者系山东艺术学院院长 徐青峰)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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