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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制度现代化是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条红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以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为目标导向,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充分认识和深刻把握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路向,对于充分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主化与制度现代化相生相伴。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是实现制度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能够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提供强大制度支撑和制度动力;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在要求,通过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将民主全方位地覆盖到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客观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整合各方利益诉求,广泛凝聚共识,不同群体可以通过各层次的制度渠道表达意见,使国家的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有效避免决策的片面性,从而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

  制度现代化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更新、更高和更好的状态。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建立并发展了一套严密、系统的民主制度体系,为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基本规范,保证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为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支持,保障全体人民都能平等地参与人民民主实践。在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使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得以全方位呈现。

  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和要求,旨在通过制度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符合国家治理规律,更加符合人民意志和愿望,更加符合时代发展潮流,永葆青春活力。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以下实践路向:

  落实到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中。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是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旨归。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确保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更好发挥立法机关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监督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使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焕发蓬勃生机活力。

  落实到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中。协商民主机制是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它强调不同利益群体、社会阶层通过平等、自由、充分的对话与讨论,参与公共事务决策,以达成广泛共识并促进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健全协商民主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重点是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推进协商民主的全过程、全领域建设和发展;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使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发挥更大效能。

  落实到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中。基层民主制度是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中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使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夯实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落实到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统一战线是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法宝。在新时代,统一战线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之举。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要强化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加强各领域统战工作协同推进。在政党关系方面,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在民族关系领域,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宗教工作方面,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加强政治引领,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此外,还应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使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凝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伟力。

  【作者系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 张梅】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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