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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13家公共图书馆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

  记者 杨秀萍

  大众日报烟台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经过自评估、模拟评估、正式评估及公示等环节,烟台市参评的13家公共图书馆全部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烟台图书馆连续六次蝉联国家一级图书馆。

  本次评估定级工作自2022年6月启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首创专家模拟验收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评估定级工作提质增效。近年来,烟台市注重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推动,在全国地市级层面率先启动全民阅读立法,2019年4月《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全市全民阅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遵循。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烟台”的实施意见》,着力保障全民阅读权利,全市图书馆事业和全民阅读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初审编辑:陶云江 陈修胜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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