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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新闻出版局决定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印刷发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监管平台发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自发起之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印刷企业检查,由省新闻出版局发起任务,省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各市、县级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行企业(实体书店)检查,由省新闻出版局发起任务,省消防救援部门配合,各市、县级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同级消防救援部门配合对实体书店进行现场检查。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流程。根据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在规定的时间节点,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获取抽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获取参与部门参加联合检查人员信息、确定检查组→牵头开展现场检查→20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及公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的流程开展抽查,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抽查及抽查结果录入。

  (二)现场检查。各相关部门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为组长单位,负责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协调管理,各联合单位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重点检查印刷企业是否张贴《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并落实、是否按时完成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及非法印制问题日历台历等。检查发行企业是否张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落实进销货台账登记等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网络经营、是否按时完成年度核验等工作。

  (三)优化方式。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坚决杜绝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企业年检(报)、委托书备案等情况应优先通过全国印刷委托书备案系统、山东省印刷信息管理平台、发行企业年检系统等进行线上核查,无法采取线上核查的,通过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四)形成联动。按照工作要求和相应时间节点及时组织检查并进行结果录入,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同时共享至“互联网+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建立联动监管机制,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分别做好后续处理,真正实现联合闭环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印刷发行领域监管的重要意义,协调同级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好检查工作,确保印刷发行市场安全稳定。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措施,统筹开展好此次检查工作,按时完成检查及结果录入。为更好完成检查工作,请各市新闻出版部门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联系表(见附件1),于9月16日前报省局。

  (三)做好后续处理。各市要切实加强监管协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省新闻出版局将对各市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新闻出版局。检查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对口咨询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联系表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邢宁,电话:0531—51775295。邮箱:sdnjsw2018@163.com)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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