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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闻出版办公室,各省直报纸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0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1〕4号)和《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开展2020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山东省内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
二、核验组织
省直报纸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直接负责;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报纸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初审工作。
三、核验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核验重点
全面核验报纸出版导向、出版质量、经营发展等情况。重点核验以下内容:
1.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职责;报纸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在改革改制后,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成分。
2.报纸出版是否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否刊载法律法规禁止刊载的内容;是否对所办新媒体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管理,对新闻采编人员使用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依规管理;是否存在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低下问题,是否在各级质量检查、审读、评价考核工作中被通报。
3.报纸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报纸变更许可事项是否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或休刊超过180天等问题;是否存在一号多版及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报纸出版许可证等问题;报纸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是否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
4.报纸采编人员是否符合记者证核发与管理有关要求,是否存在新闻敲诈、制造虚假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报纸出版单位负责人是否参加岗位培训,新闻采编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报纸出版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五、核验要求
1.精心组织审核。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各报纸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度报纸年检工作,主要领导负责,配备精干力量,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年检工作各项制度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填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完整、真实、规范,对填报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相互矛盾以及填报旧数据的予以退回,重新填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暂缓核验。
2.突出核验重点。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建立重点监管报纸档案,对照重点核验内容,逐一梳理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报纸审读、质量检查、谈话警示、案件查处等工作,加大报纸退出和资源整合力度。
3.严格执行规定。对限期停业整顿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应予处罚的、主管主办单位未履行责任导致报纸出版管理混乱的、涉嫌违法违规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依法予以暂缓核验。对以下报纸不予通过核验:一是超过规定期限不能正常出版或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二是长期存在违规问题、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三是存在严重内容导向问题的;四是新闻敲诈、虚假新闻问题突出的;五是编校质量低下、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4.做好后续工作。省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报刊停办注销有关程序的通知》(新出厅发〔2012〕2号)精神,对暂缓核验、不予通过核验、不按规定参加核验、主管主办单位主动停办的报纸严格规范处理。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核检数据汇总及年度核验报告撰写工作。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年度核验报告内容除报纸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外,还应包括处罚报纸情况、重点核查报纸情况、暂缓核验报纸情况、不予通过核验报纸情况、未参加核验报纸情况等,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动工作的措施建议等。报纸出版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出版单位核验工作自查报告一份,内容对照核验重点进行撰写。
2.纸质版和电子版《2020年度报纸核验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严格按填表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内容必须相符,数据与统计年报一致。
3.电子版《2020年度报纸核验数据汇总表》,格式不得改变。
4.报纸出版许可证副本。
5.2020年6月份和11月份出版的全部样报各1份。
相关表格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至省委宣传部,联系人:常苗苗,电话:0531-51775927,邮箱:sdxcbxwsc@163.com。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1月28日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