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公示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2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5559.8万元。其中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为1003万元,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为4556.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返还及乡镇影院建设资助项目、国产影片放映奖励项目、影院安装更新先进放映技术设备资助项目、人民院线影片放映奖励项目、公益电影放映扶持项目、重点影片扶持项目及办公工作经费。截至2023年3月9日,共支出4795.81万元,预算执行率86.26%。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度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基本做到项目决策合理、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执行有效性较好,质量控制措施到位,能够克服年度疫情影响,按计划实施项目内容,目标完成率较高。经综合评价,得分91.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充分发挥监管平台作用,做好资金管理。

  山东省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用“山东省电影专项资金管理(erp)平台”,通过科技赋能、交流共享,实现省电影专资办、市县电影主管部门和影院单位的信息交换、实时监控,提升了专项资金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电影市场复苏。

  省电影局通过政策的扶持引导,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及春季电影市场相关工作的通知》,倡导推进《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组织观看主旋律影片的通知》《关于开展主题电影观影活动的通知》等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推动电影市场复苏。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发放消费券、票价补贴、特惠观影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电影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繁荣发展电影市场。

  (三)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业务主管人员的良好形象。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在2022年12月下达,各地面临着年度财务封账的情况,为尽早地将资金发放到影院,解决疫情对影院周转资金的影响,各地财政、电影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克服疫情影响,加速完成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解决了影院燃眉之急。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