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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统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四大类突发事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济南报道

  12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消防救援、航空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3个专项规划有关情况。

  据介绍,规划系首次编制出台省级层面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针对这次新冠疫情应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在全国率先编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保障体系,统筹提升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保障能力。

  规划统筹考虑四大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针对需要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级别的情形,系统谋划构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体系,系统制订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有效举措。

  规划全面分析突发事件处置各个阶段应急保障能力需求,明确了应急保障关键要素,制定了应急指挥、监测预警和物资、医疗、科技、装备保障等九方面主要任务,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搭建起了应急保障体系“四梁八柱”。比如,在应急指挥和现场处置方面,明确提出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配备应急指挥车或移动指挥方舱,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指挥保障;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方面,进一步增强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一专多能”救援能力,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防御和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方面,提出全面建成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青岛、菏泽分中心,省级完成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配套建设,市县均建成区域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等级实验室,全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等。

  规划建立远期、中期、短期目标体系,将风险防控约束指标和保障能力发展目标有机统一,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山东特色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防控和应对,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2030年,建成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特色鲜明、全面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现代化应急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2020—2022年三年行动目标。

  原文链接:山东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统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四大类突发事件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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