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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为新征程上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山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当好“排头兵”,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理解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山东省情,以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从认识论和方法论高度理解乡村振兴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必须从认识论和方法论高度理解新时代新征程提出的这个“时代之问”。
一、目标的进步发展:从“农业现代化”到“农业农村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就明确将农业现代化作为“四个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来推进,意蕴深邃、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必须从“物”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三方面深刻认识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对农村生产关系的巨大影响,深入分析农村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农村治理方式同步演化的内在规律,积极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方式和实践路径,并不断丰富其政策含义,尽快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政策体系。
二、原则的深化提升:从“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先后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在这些政策语境中,虽然对农业农村给予了高度重视,但农村始终是被定义为落后的、被动的、消极的、弱势的一方,与作为先进的、主动的、积极的、强势的城市相对应。在这种城乡关系条件下,农村仍然是作为城市的附属而存在,处于“先进”与“落后”的二元对立状态。农村工作的重心必然还是指向于城市和工业发展的目标,服从服务于城市和工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历史性地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优先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顺应了城乡演变和现代化建设规律,是对农村定位的重大变化,抓住了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是我们党关于工农城乡关系问题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要赋予农村与城市平等、对等的主体地位,将农村地区作为独立的而非附属的战略区赋予发展优先权,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三、体制的创新升华:从“统筹城乡”到“城乡融合”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城乡融合”,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
此前“统筹城乡”政策的导向在于“统筹”,即城与乡都要兼顾,不可偏废;“城乡融合”政策导向在于“融合”,即城与乡要水乳交融、混为一体、互为内在。事物之间总有矛盾性和统一性两个方面,“统筹”的前提在于承认并首先考虑其矛盾性,从矛盾性出发进行“统筹兼顾”;“融合”的本意是承认并首先考虑其统一性,从统一性出发进行创新发展,形成新的形态和样貌。因此,“城乡融合”不是就城市谈城市、就农村谈农村,更不是城市“吃掉”农村的城市化,而是城乡结合成一种新的融合状态。这种融合状态不是传统的农村,也不是传统的城市,而是兼具城乡要素性质的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新的生产生活共同体、新的社会组织运行方式、新的治理方式和治理体制。从这个角度来讲,“城乡融合”不仅是工作上的具体要求,也是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实现了从“统筹”到“融合”的升华,具有深刻的制度建设和社会变迁意义。
四、重点的纵深推进:从缩小“城乡差距”到缩小“城乡差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不能简单理解为程度上的“城乡差距”,更重要的是性质上的“城乡差别”。近年来对于缩小基础设施、民生服务、公共产品供给“城乡差距”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对于从制度层面上减少甚至取消“城乡差别”方面的改革,始终突破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深刻理解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意义
山东被赋予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必须从山东省情出发。大城市大农村并存、大工业大农业并进、城镇化逆城镇化并举是山东重要省情,这也与中国国情有高度的同构性。在山东取得的经验、探索出的模式道路,更容易在全国得到广泛的复制推广。
也正因如此,“齐鲁样板”不宜理解为一个个孤立、独立的典型案例,不是要求山东在农业农村发展各方面都成为全国“单项冠军”,而是要“蹚路子、作示范”。要着力从 “聚焦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和集体的关系、农民和市民的关系,推进农村产权明晰化、农村要素市场化、农业支持高效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提高组织化程度,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等方面出发,克服解决这些全国普遍存在、在山东表现也十分突出的农业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实施开创性实践,进行理性化提炼,形成政策性范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上走在前,奋力蹚出一条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子来,用这条路子更好实践党的创新理论,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
应当从构建农业产业链条到完善乡村产业体系,从村庄各自为战到规模化片区带动,从农村被动跟随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局部典型引路到推进全域振兴,注重将生动实践提炼为完备经验,将工作成果整合为政策体系,将有效措施转化为制度规范,继续为全国提供系统性经验、集成性模式和体制性方案作出重大贡献。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山东选择位置相邻、功能相近、产业相融、有发展潜力的村庄连片规划建设,推动片区党建联合、资源整合、产业融合、人才聚合,以此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建设。这是山东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的重大创新,已经取得重要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下一步,建议做好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切实发挥片区规划的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视察山东时强调,要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应当抓好以片区为单元实施多规合一的村庄实用性规划,突出片区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定位,不宜过分强调规划的管制和约束作用,更加强化规划的发展保障功能;突出片区的“功能区”定位,推动在片区层面上实现业态升级、链条延伸、资源聚集、要素融合,逐步摆脱数万个小村庄“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突出片区的“乡村振兴新型基础单元”定位,通过打造各具特色、不同类型的乡村片区,为形成全域振兴态势创造条件。
在片区层面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方面,要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在新形势下处理好村党组织、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稳步推进“村社分开”。另一方面,要按照今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有条件的村和片区,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以公司制方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融合,不断巩固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村新质生产力。
由“经营村庄”向“经营乡村”拓展提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之一是把整治村庄和经营村庄结合起来,把改善村容村貌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经营村庄”让浙江农村已经初步摆脱“被动帮扶”,开辟了内生发展的路径和局面,摆脱消极弱势,成为惠及农民群众的造富源泉。新形势下,应当以片区为相对整体和基本单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从“经营村庄”向“经营乡村”拓展提升的路径方法,创新片区实体化运行机制,使片区成为三产融合、城乡融合的重要基点,承接各类人才返乡入乡的重要平台,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阵地。【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教授、山东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 刘岳】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杭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