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规划“集成办” 助力企业“跑一次”

  长期以来,地名审核处于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末端,“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更改复杂,极易产生“历史遗留问题”。去年以来,莘县将城镇建筑物命名与用地规划、门楼牌号与工程规划一体整合,通过流程前移、信息共享、多事联办,有效把住了地名规范的前端关口,助力企业最多“跑一次”。

  变分散为集成,聚合项目审批“全流程”

  莘县依托工程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改革工作专班,组织行政审批、民政、住建、公安等相关业务部门,专门召开业务分析对接研判会,主动聚焦地名审核问题堵点,全面梳理重塑链条流程,并研究制定《莘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大力实施数据信息线上共享、内部推送,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组建了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工作群,实时交流项目信息,推动地名审核协同研判、提前把关。同时,依托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相关部门线上推送要件信息,共享数据资源,助力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走路”。

  变后置为前置,打好地名规范“提前牌”

  莘县坚持着眼于早、立足于前,主动改变以往地名审核末端把关的堵点、痛点,探索实行地名规范前端介入、协同把关。新建住宅区、楼宇(开发项目)初始立项备案阶段,即由行政审批部门窗口人员一体告知标准地名办理注意事项,并发放标准地名审核申请表单,实行立项备案与地名审核一站申请、同步受理。住建部门收到标准地名审核申请后,内部推送征求民政部门命名同意,并在2个工作日内对规范命名进行批复,同时借助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线上将《住宅区、楼宇(开发项目)命名批复文件》推送行政审批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批部门将命名批复作为附件,整合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民政部门及时将命名批复进行公告、备案。

  变被动为主动,推动门楼牌号“集成办”

  莘县积极推进门楼牌号靠前指导、主动服务,新建住宅区、楼宇(开发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即由行政审批部门综合窗口同步受理工程规划审批和门楼牌号核准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项目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土地不动产证书等要件,线上推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根据实地调查结果,提前为工程建设项目预编门楼牌号码,并向行政审批部门反馈《门楼牌编号通知书》。行政审批部门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后,一并将附带《门楼牌编号通知书》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项目单位,让企业不跑第二次。(陈继龙 李庆华)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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