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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维护纪律严肃性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层分类做实经常性纪律教育。图为近日,日照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分年轻干部到该市年轻干部廉洁教育基地接受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和省委安排,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学习党纪,加强宣传培训和解读阐释。以案明纪示警,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格纪律执行,精准定性量纪执法,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重点难点深入学纪

  “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觉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带好头,在严格、规范、精准执纪上求实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4月12日,省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以及省委有关会议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树立更高标准、把握更严要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省纪委监委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专题辅导报告,实施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常态化全员培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4月15日,山东省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举行,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学《条例》守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主题作辅导报告;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到部分市、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专题授课,引导党员干部准确全面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

  省纪委监委机关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围绕强化纪法思维、提高纪法贯通能力作出部署;成立16个互学共促工作组,聚力打造“学·研·讲”平台,推动互学互检。济宁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新增条款的内涵、新旧条款的有效衔接等进行深入研究,准确辨析适用条款,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新修订的《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日前,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集体学习《条例》,重点结合修订内容细读精研,展开热烈讨论,表示立足工作实际,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使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和严明纪律全力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在抓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加强对《条例》的解读宣传阐释。

  省纪委监委组织编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项纪律”解析》,对照分则中“六项纪律”的106个条款逐条进行解读并配以模拟案例,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刊发。烟台市纪委监委持续办好“反腐倡廉60秒”栏目,以说事说理的情节化报道、谈心式点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潍坊市纪委监委聚焦“六项纪律”加强阐释辅导,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宣讲51场次,累计受教育6500余人次。

  做深做实警示教育

  前车之鉴,正是后车之戒;他人之鉴,正是自身之戒。

  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实现标本兼治题中应有之义。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5月17日,全省警示教育会在济南召开,会上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施策、靶向覆盖,既突出“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又注重“绝大多数”、重点领域,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拍摄教育片、旁听庭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馆)等多种方式,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聚焦“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省纪委监委组织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印2023年度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发各市、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和省属高校“一把手”,用反面案例为领导干部注入“清醒剂”,让“不想腐”观念入脑入心。去年以来,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与36名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进行党内谈话,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当前,个别年轻干部“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走入歧途”,“早节”失守令人叹息、发人深思。

  日前,正在威海市委党校参训的30余名中青班学员,来到该市“警廉教育之路”上的廉政警示教育馆和威海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年轻干部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

  “通过一起起身边典型案件,加深了对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深刻感受到违纪行为给个人、家庭和工作带来的严重危害,我将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一名学员在接受现场教育后表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严的要求贯穿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针对年轻干部特点,综合运用理论学习、廉洁教育、案例警示、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定制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规定,强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

  实践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好党内谈话、谈心类谈话等制度,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真正用纪律约束规范行为,实现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855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66.4%,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将警示教育与案件查办、以案促改紧密结合,既以案明纪,促进干部引以为戒,又推动举一反三,促进治理提升,做到标本兼治。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查办案件开始就树立全周期理念,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严明纪律要求,点明机制“病因”,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实现办案、警示、治理贯通融合。今年以来有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090件,督促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优化治理、促进发展,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纪律教育入脑入心,震慑作用更加凸显。今年以来,全省有23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03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严格精准执纪,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紧扣政治机关、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定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落实安排,紧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从深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到深化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再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责任、作风、纪律,用好“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和政治监督活页,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9件,处分176人。

  近期,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条例》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促进党员在服务“三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选准“小切口”,监督推动项目化开展整治。市县纪委监委深化“一市一领域、一行业一重点”分类整治,严肃查处“蝇贪蚁腐”,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29个,党纪政务处分2601人。

  有的违规截留、虚报冒领种植补贴,有的弄虚作假套取公共卫生经费,有的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放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的强烈信号。

  《条例》完善总则中“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要求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法规依据,促进党员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

  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持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依规依纪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等工作,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省纪委机关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运行规则,打好激励保护的“组合拳”,推动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容错纠错127起151人,为413名党员干部和13个党组织澄清正名,回访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3626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如何让党纪的外在约束转化为党员干部内在的自觉尊崇,做到入脑入心、固本培元?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推进“清廉山东”建设,统筹用好用活廉洁文化资源,打造多层次教育阵地和载体,积极宣传廉洁理念,推动廉洁文化润物无声、深入人心,切实发挥日用而不觉的浸润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加强纪律教育的目的不是用条条框框束缚手脚,让人不敢为不愿为,而是要通过从严抓好纪律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鲁纪轩)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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