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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连日来,各地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党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精心谋划部署,作出具体安排,采取具体措施,迅速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以上率下迅速行动起来。北京、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西藏、陕西、宁夏等省级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或专题会议,审议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具体举措。江西省检察院从联系实际学习研讨、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抓好解读培训、动真碰硬检视提高4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针对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入脑入心不够、警醒不足、敬畏不够、底线不明、守纪不严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部署会上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畅通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链”;要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重中之重要做好“四个一”,即开展一期读书班,讲授一堂纪律党课,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如何破解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上海市检察院在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给出了对策。会议提出,要以“抓裉节、破难题”的韧劲,将问题导向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破解巡视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纠治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的顽瘴痼疾等相贯通,与“等靠要堵推”不良作风整改相联动,同题共答、系统施治;要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加强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问题导向提升学习教育的精准性,以解决问题展现学习教育成果。
如何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成效?湖北省检察院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和检察履职两手抓,结合“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融合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重点整治不善落实、不负责任、不求质效、不敢担当等与监督办案息息相关、有碍全省检察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惯性思维和不当行为定式,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成效。
聚焦学习重点,压实学习责任
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突出学习教育重点。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中之重的任务,明确学习目标,规划学习任务,压实学习责任。在黑龙江省检察院举行的省管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开班式结束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就新修订的《条例》为全体干警进行了解读。
围绕《条例》学习,精心部署。贵州省检察院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时强调,要聚焦“六大纪律”重点内容,合理安排辅导课程、教学内容,做好分层分类解读培训,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注重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强化警示教育。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强调,要压实学习责任,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依托宣传解读、警示教育、党纪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压实责任、把“实”的要求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也是各省级检察院部署工作时考虑的重点问题。山东省检察院提出,要层层压实责任,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的督导检查。河南省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时强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关键少数”领学促学带学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贯彻。
结合岗位职责,注重学用相长
4月23日至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为期3天的读书班学习中,全体检察人员通过专题辅导、潜心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带着问题学。读书班上,该院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作用,深学细照党纪这面“镜子”,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在交流研讨会上以“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为主题,谈认识、说体会、谋举措。青海、山西、黑龙江……连日来,多地检察院通过组织读书班、学习班的形式,在检察干警中迅速形成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热潮。
各地在提升学习针对性、优化学习教育效果上,也进行了积极尝试。4月16日,安徽省检察院专门组织党员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让全体党员干警现场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4月24日起,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党员检察干警中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主题对参训检察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并组织参训人员结合当前的检察中心工作和个人岗位职责进行深入研讨,以学促讲、学用相长,在业务交流中不断提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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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杭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