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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过年民俗,堪称超级题材,覆盖大多数文艺形式!

  正月初二,齐鲁各地普遍流行“回娘家”。正如民歌《回娘家》所唱:“身穿大红袄,头戴一枝花,胭脂和香粉她的脸上擦。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活泼生动的歌词,增添了回娘家时的浓浓年味。

  回娘家是媳妇和娘家之间的情感纽带,也是维系姻亲关系稳定的最佳安排。《诗经·葛覃》描绘了一位女子在完成家务后向家长禀报,然后准备回娘家(归省)看望父母的情节。

  在山东各地传承至今的民间文学中,“回娘家”堪称超级题材;沉淀千年后的绘画、诗歌、小说、小品、相声、双簧、说书、戏曲等,但凡能想起来的文艺形式,几乎都可找到“回娘家”这一元素。在1881年出版的《增修登州府志》中,关于“回娘家”是这样记载的:“大抵初一日贺父党,初二日贺母党。至初三日,黎明再设祭,焚彩挂,谓之‘送神’。女归贺父母,婿亦来贺,始及妻党焉。”

  不同年龄段的女性,“回娘家”的情感却相似。当女性个体成熟以后,通过婚姻模式离开原生家庭,创立新的家庭,新家庭与原生家庭之间依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外嫁女儿不仅依恋家人,也依恋自己童年成长的地域,只有回到娘家,她们才能一解乡愁,为即将开始一年积蓄能量。

  回娘家不仅是出嫁女的专利,她的孩子回到姥姥家也充满了欢欣之情。姥姥家的风土人情,是大多数人记忆底层最温暖的部分。在山东多地,有民谚戏谑道:“外甥是姥娘家的狗,吃饱了就走。”意思是外甥是外人,受惠于外祖父母但不会回报,可外祖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爱却始终疼爱其子女,老给他(她)“吃饱”。这句民谣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娘家对女儿的眷顾,因为爱其孩子实质是对女儿的关爱和照顾。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卢昱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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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金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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